第B04版:2022世界知识产权日特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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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玉楼春》遭B站侵权

法院裁定:删除侵权视频并拦截用户上传

【案情简介】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青岛公司)及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优酷公司)经授权许可,享有电视剧《玉楼春》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宽娱公司)是“哔哩哔哩(Bilibili)”平台的运营方。

随着电视剧《玉楼春》上线及剧集更新,阿里巴巴青岛公司、北京优酷公司发现,“哔哩哔哩”平台存在大量涉案作品的侵权视频,并涉及会员专享和超前点播的内容,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请求判令:被申请人上海宽娱公司删除侵权视频,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

拦截侵权视频。

【庭审直击】

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阿里巴巴青岛公司、北京优酷公司经著作权人授权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基础稳定。涉案平台是国内知名的视频分享平台,用户数量多,传播范围广,如不及时制止将导致阿里巴巴青岛公司、北京优酷公司市场交易机会丧失,给阿里巴巴青岛公司、北京优酷公司造成流量降低、收入减少和竞争优势削弱等难以弥补的损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不会造成阿里巴巴青岛公司、北京优酷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宽娱公司之间的利益失衡和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且阿里巴巴青岛公司、北京优酷公司为其申请提供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阿里巴巴青岛公司、北京优酷公司对上海宽娱公司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2021年8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被申请人上海宽娱公司删除“哔哩哔哩(Bilibili)”平台上用户账号中侵害《玉楼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视频,删除哔哩哔哩(Bilibi-li)“平台上侵害《玉楼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视频,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和拦截用户上传侵害《玉楼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视频。

【典型意义】

随着信息网络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短视频逐渐成为一种较为普及的娱乐方式,由于短视频具有制作简单、数量巨大、传播迅速的特点,由此引发的短视频制作传播者、短视频平台与影视作品权利人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也迅速增多。

本案通过审查权利基础是否稳定、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或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以及申请人阿里巴巴青岛公司、北京优酷公司是否提供足额担保四个方面,支持了阿里巴巴青岛公司、北京优酷公司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及时、有效地制止了网络环境下的短视频侵权行为,对新业态下的侵权行为作出积极的回应。本案入选2021年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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