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2022世界知识产权日特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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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程序组织“刷单刷好评”牟利

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30万元

【案情简介】

2003年9月23日,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涛信息公司)成立,系“大众点评”平台的经营者。2020年9月,上海汉涛信息公司发现,青岛简易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简易付公司)开发了一个名为“铁鱼霸王餐”微信小程序,通过微信公众号“铁鱼霸王餐”与“大众点评”平台上的部分商户联系并签订广告服务合同,在多个微信群发布任务,组织人员对特定商户在平台上的店铺及服务进行“刷单”“刷好评”、虚假交易等,帮助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中牟取利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青岛简易付公司、刘某等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

上海汉涛信息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庭审直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青岛简易付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刷单炒信”,提供针对“大众点评”平台的店铺点赞、上门好评、人工店铺收藏、增加店铺访客量和浏览量等有偿服务,进行虚假交易、好评、炒作信用,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青岛简易付公司的上述行为造成了“大众点评”平台上的相关数据不真实,影响了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公司的信用评价体系,损害了上海汉涛信息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鉴于上海汉涛信息公司因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和青岛简易付公司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具体数额均无足够证据证明,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酌情确定青岛简易付公司向上海汉涛信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万元。青岛简易付公司唯一股东刘某对该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2021年6月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青岛简易付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万元,被告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典型意义】

“刷单炒信”是利用刷单方式炒作网络经营者信誉,不正当地提高网络经营者商誉的行为。该行为不仅对具有竞争关系的网络经营者造成信誉的损害,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也会使“点评”平台丧失信誉、失去公众认可,更会误导消费者做出与客观情况相悖的判断,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通过对“刷单炒信”行为的认定,严厉打击了此类网络“作弊”行为,有力维护了开放、共享、公平、有序的互联网经济秩序。本案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2021年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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