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2022青岛两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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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1版)

新的税费政策,在内容设计上呈现出3个特点。组合打法,协同发力。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已经陆续出台了20多项税费支持政策,形成一整套“组合拳”。随着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组合发力,并与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等协同赋能,政策调控的叠加效应将逐步显现。

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在巩固以往减税降费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科技创新、稳就业等支持力度,精准滴灌、持续发力,切实发挥政策“放水养鱼”“固本培元”的作用。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方面,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等。以上政策预计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约25亿元。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执行期限;继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预计为相关市场主体减负约15亿元。在支持稳就业方面,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降费政策,总费率1%,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7.65亿元;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10.9亿元。对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按国家最高上浮幅度确定税收扣减标准。

顶格落实,叠加享受。在全面落实中央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基础上,结合制定《青岛市“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地方税费支持措施,预计为市场主体再减负约30亿元。其中,将“六税两费”(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顶格减按50%征收。将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续到今年年底。将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另外,大力支持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单人单检由2020年的60元/人次降至28元/人次;多人混检由2021年的30元/人次降至6元/人次等。

下一步,青岛市将依托“青岛政策通”等平台,抓好政策宣传贯彻,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有关问题,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好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让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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