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
梁义松:
本委已受理你与青岛智创咨询策划有限公司确认解除劳动关系一案(青黄劳人仲案字[2024]第552号)。因向你直接、邮寄送达相关文书不成,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4月8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8号楼306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