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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债务通知

青岛康储实业有限公司:

贵司于2012年3月25日向本人借款人民币90万元(现金),约定利息为月息1.5%,现本人已将该债权转让给女婿刘平,特通知贵司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向刘平履行偿还9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义务。

章美玉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