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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青岛库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张增新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纠纷一案(青黄劳仲案字【2023】第4778号),因向你直接、邮寄送达相关文书不成,故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在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2号楼316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处理。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

北京九鼎达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冯其中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处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青黄劳人仲案字[2023]第1444号仲裁裁决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2号楼417室)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

盛世佳鼎(山东)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刘超平与你单位赔偿金争议一案(青黄劳人仲案字[2023]第3514号)。因向你单位直接、邮寄送达不成,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应诉、开庭通知书》《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9月11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2号楼510房间)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

临沂鹰翔运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崔云祥、褚娇云、张馨文、崔学义与你单位工亡待遇争议案件已处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黄劳人仲案字[2023]第1071号仲裁裁决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2号楼218室。联系电话:0532-85179886)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